首页 男生 历史军事 回到明朝当朱标

第20章 登基大典

  大年初四。

   贡果,香案,御酒——告天地,告宗庙,告社稷。

   朱元璋身穿衮冕服,戴冕冠于祖宗位前行五拜,叩头礼。

   “礼毕。”

   乐起。

   奉天殿门口的太监分开遮挡大殿的龙布帘,拂尘一扬,尖声喊道:“鸣钟鼓。”

   “当!当……”

   “咚咚咚咚!咚咚咚咚!”

   中门出,升宝座,鸣鞭炮。

   文武百官站在两边,双手抱拳,转左道:“敬天!”

   转右道:“敬地。”

   居中道:“敬吾皇。”

   …………

   浩浩荡荡的文武百官在端门外等候。

   捧诏至端门,读。

   ……

   ……

   朱元璋独乘龙辂,并不顾众臣反对,命朱标紧随其后。

   马皇后和众皇子跟在身后前往紫金山。

   城外的百姓越聚越多,城内外人源源不断、从四面八方赶到大街上,望不到头。

   有的人为了有个站的位子站着,不惜大打出手。

   马挨马,人挤人,像是层层推进的乌云,覆盖了整个南*京城内外,一直延伸到紫金山下。

   钟山之阳,紫金之巅。

   两耳四足方鼎,上面刻着铭文,炉内熊熊大火。

   朱元璋一步一步,庄重而肃穆的向山顶登去。

   诏书朱标今日有幸看见,起首第一句便和自己崇祯朝格式一样。

   以奉天承运皇帝,诏曰为首句,布告天下(中外),咸闻始之做结尾语。

   因为元廷的诏书的开头是那句:“上天眷命。”

   原本宋濂他们都决定模仿前朝的诏书格式,但老朱觉得这句没有谦卑奉顺的意思,就让他们改了开头,换成奉天承运四字。

   老朱对宋濂和众人他们说的原话说:自己尽心奉顺天命,不敢自专。

   在下行的文书中,对臣下自称“奉天承运皇帝。”

   再一个是因为拟诏书时,老朱自己初定的大朝会正殿叫奉天殿,又在所持大圭上刻“奉天法祖”四个字。

   除过老朱外,后代包括崇祯在内,即位诏都包括三项,宣示合法,宣布改元,诞布新政。

   最后诏书确定,朱标也是见过成品的。

   诏书尺度有一尺左右,每幅六行,一行十二格,平行写十八个字。

   老朱看了眼,果然和朱标安排的一样。

   远处江面上黑压压的几十万水军,整齐排列在江面。步兵骑兵各自列队在紫金山下。

   因大明兵衣是红色,从山顶望去,一眼望不到头的红云。

   老朱敬酒跪下:“臣朱元璋在此叩天穹,日月,山川……

   奉天承运皇帝,诏曰:臣惟中国之君,自宋运既终,天命真人于沙漠。入中原为天下主,传及子孙百有余年,今运也终。

   惟臣朱元璋,上乘天道,下顺臣民,驱除百年之祸,恢复中原国土,力败天下枭雄,

   凡,两淮、两浙、江东、江西、湖湘、汉沔、闽广、山东及西南诸部。

   平群雄而潜乱息,扫六合而战乱平,兵威所向,坚不可摧。

   东征西讨,如大旱之地盼望云霓。外攘内安,措颠连而执衽席。

   拯其涂炭之民,布以宽仁之政,天意所加,民心向服。

   偃武修文,开太平于万世。

   于吴二年正月初四日,设祭紫金山巅,昭告天地皇祗。

   于钟山之阳,即皇帝位于南郊。定天下之号曰,大明。

   以吴二年,建元洪武。

   是日恭诣太庙,追尊四代考妣为皇帝皇后。立太社太稷于京师,册贤良马氏为皇后,立嫡长子标为储君。

   布告天下,咸闻始之。

   正值冬日,四周没有树叶植被遮挡,声音如洪钟大吕。

   山下人头窜动,最头排的将士呼喊:“万岁,万万岁。”

   随后,源源不断的声音,几十万将士齐声呐喊,声音传遍大江南北。

   四周围观百姓只觉得耳朵嗡嗡,震得耳朵就要失聪,四周成群的喜鹊齐刷刷飞离树枝。

   朱元璋望着大鼎滚滚而出的黑烟,说道:“爹,你给咱留的那十几颗稻谷,就是大明萌发兴盛的嫩芽,是大明,是希望。

   咱,把它交给了最寄予厚望的儿子朱标,用的是爹给起的名字。”

   朱元璋站起身,双手负在身后,大风将衣袍刮得猎猎做响。

   同时望向和自己衣着一模一样的朱标低声说道:“咱今日的衣服就是你的衣服,咱的天下就是你的天下。”

   朱元璋深知,自己用了十五年时间,推翻元廷,如今已经快四十岁,这万里江山是自己给朱标的礼物。

   朱标看了看手里握着红色的小锦囊,这是登山祭天前,老朱给他的。

   自己站在山下,也听的清清楚楚,这诏书和历史所记有些不同。

   但自己都能穿越,历史还有什么不可能。

   巍巍哉!煌煌哉!治隆唐宋,远迈汉唐!有明一代,光披日月!

   京城百姓围聚,双手鼓舞挥动,就想看一眼皇帝老儿。

   众人百姓兴高采烈。

   施耐庵门前也被拥挤的水泄不通,其中两个相识的男子高兴的聊着天。

  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

  

上一章 | 下一章
目录
设置
手机
书架
书页
评论